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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垃圾何去何從?
來源: 時間:2019/07/24

垃圾分類,看似是微不足道的“小事”,但卻關系13億多人生活環(huán)境的改善,關系中華民族的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。當前垃圾分類制度已逐步推行,引發(fā)社會強烈關注,垃圾分類已經成為社會新時尚。生活垃圾已得到有效處理,建筑垃圾又該何去何從?

近年來,大規(guī)模的工程建設促進了我國經濟發(fā)展,改善了人們的生活條件。與此同時,也產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。我國建筑垃圾的來源有四個:一是來源于建筑壽命到期的建筑,比如危房拆除。二是來源于城市建設。規(guī)劃新城、城中村改造、違章建筑的拆除等都會產生大量的建筑垃圾。三是公共建筑與家庭裝修。比如老房改造、二手房買賣等。四是來源于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造成的建筑物損毀。除此之外,道路修建以及拆除過程中的建筑垃圾產生量也逐年增加。

按產生源分類,建筑垃圾可分為工程渣土、裝修垃圾、拆遷垃圾、工程泥漿等;按組成成分分類,建筑垃圾中可分為渣土、混凝土塊、碎石塊、磚瓦碎塊、廢砂漿、泥漿、瀝青塊、廢塑料、廢金屬、廢竹木等。據(jù)了解,目前處理建筑垃圾的方式有堆放、填埋、回填以及資源化處置等幾種。其中,資源化處置是最佳方式。然而,我國建筑垃圾的綜合處理利用仍處于較低水平。2017年我國產生建筑垃圾約24億噸,其中進行資源化利用的約1.2億噸,利用率僅為5%左右。

究其原因,一是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。當前,從中央到地方,大量利好的行業(yè)政策給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(yè)發(fā)展帶來了新的機遇。但是這些政策大多停留在方向性指導上,難以指導建筑垃圾資源化行業(yè)進行具體工作。部分城市缺乏長遠規(guī)劃,設計、施工、拆除仍采用傳統(tǒng)的粗放型生產方式,造成大量的建筑垃圾的產生。

二是建筑垃圾分類水平較低。一般情況下,只有鋼筋等價值較高的材料能夠得到有效的回收利用,絕大部分建筑垃圾只能進行混合收集,沒有明確的分類標準和要求,加大了垃圾資源化、無害化處理的難度。

三是我國建筑垃圾資源化發(fā)展技術還不成熟。建筑垃圾是放錯了地方的“黃金”,建筑垃圾經分揀、剔除或粉碎后,大多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。近年來隨著我國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理念的不斷深化,建筑垃圾資源化技術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,但和發(fā)達國家相比仍有較大差距。

建筑垃圾是城鎮(zhèn)化發(fā)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,建筑垃圾的資源化處置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,從建筑垃圾的排放、分類、資源化處理以及再生利用等方面實現(xiàn)全程監(jiān)管。

對于建筑垃圾的處理,首先應從源頭削減,即在建筑垃圾產生之前,通過科學管理和有效控制措施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。其次,對于已產生的垃圾,應該采用有效手段,使其成為再生資源。這就需要開展建筑垃圾收集、分類、處理等相關技術創(chuàng)新研究,并逐步建立我國在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領域的相關標準體系。最后,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強化對產、用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的正向激勵,加大政策傾斜力度,最大程度保障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。